关于做好新一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1-07-11 浏览量:6163
各学院: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学教育过程的重要依据,是体现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监控与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性文件。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2010—2020)精神,根据滨江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决定启动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认真学习和领会《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关于修订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的精神,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群策群力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各学院要成立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教学秘书、授课课程(除公共基础平台)所在教研室主任等组成。制订过程中要聚集集体智慧,广泛听取学生和课程所在教研室教师的意见,吸收兄弟院校经验,聘请相关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并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
2.认真总结现行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的经验,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精心设计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突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3.根据学校各阶段的工作安排,充分考虑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确保该项工作有效落实,严格按进程完成各个环节的任务。
二、工作安排
1.2011年8月31日前,各学院完成人才培养市场需求调研工作。
2.2011年10月31日前,各学院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3.2011年11月30日前,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完成第二轮修订。
4.2012年3月15日前,滨江学院组织专家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完成第三轮修订。
5.2012年3月31日前,各学院将人才培养方案的定稿(纸质稿、电子稿)交至滨江学院,纸质稿需学院盖章、领导签字。除公共基础平台课程外,教学进程表上的课程请授课所在学院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
三、其他说明
1.培养方案格式请参照《2012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2.课程代码以《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课程设置一览》为准,请在修订时仔细核对;新开设课程请在课程代码栏中注明“新增”字样,由滨江学院统一添加课程代码。
3.各专业设置50学分左右的第二专业(辅修)培养方案课程,以*标注在课程的左侧。个别专业因特殊原因确需,可以另行制订。
4.各专业设置8-10门的学位课程,以★标注在课程的左侧,如与第二专业(辅修)课程重叠,则标注在*右侧。
5.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学期安排如下:
专业
| 思修
| 纲要
| 马克思主义概论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中医学
| 1
| 2
| 3
| 4
|
针灸推拿学
| 1
| 2
| 3
| 4
|
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方向)
| 1
| 2
| 3
| 4
|
口腔医学
| 1
| 2
| 3
| 4
|
临床医学
| 1
| 2
| 3
| 4
|
医学检验
| 1
| 2
| 3
| 4
|
生物科学
| 2
| 1
| 4
| 3
|
生物技术
| 2
| 1
| 4
| 3
|
生物工程
| 2
| 1
| 4
| 3
|
制药工程
| 2
| 1
| 4
| 3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2
| 1
| 4
| 3
|
药物制剂
| 2
| 1
| 4
| 3
|
药学
| 2
| 1
| 4
| 3
|
中药学
| 2
| 1
| 4
| 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 1
| 3
| 4
|
英语
| 2
| 1
| 4
| 3
|
市场营销
| 1
| 2
| 3
| 4
|
公共事业管理
| 1
| 2
| 3
| 4
|
护理学
| 2
| 1
| 4
| 3
|
听力学
| 2
| 1
| 4
| 3
|
康复治疗学
| 2
| 1
| 4
| 3
|
四、具体事宜请与滨江学院教务部联系,联系人:朱乔青,联系电话:86613784。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关于修订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附件2:《2012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课程设置一览》
相关附件请到校办公信息网下载。